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八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产业〔2024〕203号),现就2024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和制造业单项冠军日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八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作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请各县(市、区)推荐符合《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2号)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需填写《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需根据《实施细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现场核验,填写《2024年度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现场核验记录(附件3),于2024年6月1日前报送我局产业协调科。  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年度抽查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属地辖区范围内的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通过的第一、二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进行核查,填写《2024年度单项冠军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6月1日前报送我局产业协调处科,省工信厅将开展实地抽查。  三、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信息更新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本地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于2024年5月31日前注册登录工信部单项冠军培育平台(网址:https://excellent-ent.cn),点击省级监测端口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提交。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重点支持领域企业;要认真开展年度核查,重点查看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是否存在需撤销单项冠军称号的情形,确保核查质量;要通知属地单项冠军企业及时登录培育平台更新信息,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联系人:柯阳    联系电话:2363698  材料寄送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3号办公楼宁德市工信局产业协调科。          附件:1.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              2.2024年度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              3.拟推荐福建省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核查意见表              4.2024年度单项冠军核查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八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产业〔2024〕203号),现就2024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和制造业单项冠军日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八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作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请各县(市、区)推荐符合《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2号)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需填写《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需根据《实施细则》,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开展现场核验,填写《2024年度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现场核验记录(附件3),于2024年6月1日前报送我局产业协调科。  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年度抽查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属地辖区范围内的第五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通过的第一、二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进行核查,填写《2024年度单项冠军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6月1日前报送我局产业协调处科,省工信厅将开展实地抽查。  三、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信息更新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本地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于2024年5月31日前注册登录工信部单项冠军培育平台(网址:https://excellent-ent.cn),点击省级监测端口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提交。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重点支持领域企业;要认真开展年度核查,重点查看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是否存在需撤销单项冠军称号的情形,确保核查质量;要通知属地单项冠军企业及时登录培育平台更新信息,如实填报相关数据。  联系人:柯阳    联系电话:2363698  材料寄送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3号办公楼宁德市工信局产业协调科。          附件:1.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              2.2024年度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              3.拟推荐福建省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核查意见表              4.2024年度单项冠军核查情况汇总表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工信规〔2024〕3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现将《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2〕12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其中,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由工信部认定。   第三条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坚持“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坚持分层分类分级指导和精准服务,坚持政策引领、企业自愿、培育促进、扩面提质、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方式统筹开展、有序推进。   第四条 省工信厅负责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推荐、认定、评价工作由厦门市工信局负责,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工信厅报备。其他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工信局负责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培育服务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 申报优质中小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影响评定等行为。   第二章 评价和认定   第六条 聚焦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筛选,择优认定。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军民融合、一二三产以及融合发展等企业积极申报参评。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其他行业有特色企业培育成长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对拟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进入上市辅导备案企业和拟进行上市准备企业的指导支持。   第七条 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详见附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按工信部发布的要求执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的“特色化指标”,由省工信厅结合本省实际设定并发布。   第八条 优质中小企业的评价和认定工作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线上填报、线上审核、实地抽查的方式。工信部建设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为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的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相应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企业既符合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又符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可在培育平台同时提出申请。各级工信局均有培育平台管理账号和相应权限。   第九条 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常态化申报,由设区市级工信局负责组织,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自评。设区市工信局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信息报送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分批公布企业名单。   第十条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为常态化组织,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设区市工信局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核实企业社会信用信息,对通过审查的企业开展现场核验,在培育平台上提出审核意见并推送省工信厅,同时将符合条件企业名单书面报送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随机抽查,符合认定企业名单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省工信厅核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公布认定名单。   第十一条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按照工信部要求执行,由省工信厅组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设区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现场核验,提出推荐名单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随机抽查,向工信部推荐名单。     第三章 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 设区市工信局定期组织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复核,并将复核情况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组织实地抽查,对复核合格的企业,继续保留称号;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第十三条 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设区市工信局应当主动指导服务企业更新信息。   第十四条 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经设区市工信局审核,不再符合评价和认定标准的,核实后报省工信厅取消公告或认定。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工信厅核实后报工信部确定。   第十五条 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因发生重大安全等情形,被取消公告或认定的,自取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四章 培育扶持   第十六条 各级工信局统筹各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并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兑现资金。鼓励各地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第十七条 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培育力度,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增强企业获得感。   第十八条 着力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性服务协同促进的服务体系,通过搭建创新成果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大赛、供需对接、管理培训等平台,汇聚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第十九条 各级工信局和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评价、认定和服务过程中应当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在宣传报道、考察交流前,应征得企业同意。        本实施细则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查看详情]

《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近日,省工信厅修订出台《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6月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为贯彻落实该办法,2022年10月省工信厅配套出台《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2〕12号)。近年来,省工信厅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政策引领,相继出台《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完善支持优质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虽然我省已初步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了一批优质中小企业群体,但也存在梯度培育标准不够完善,流程不够方便快捷,优质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省工信厅在前期梯度培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实施细则》。   二、执行期限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一是明确《实施细则》的目的、依据和优质中小企业的内涵,规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提。二是提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理念、方向和原则等,明确省工信厅和各地工信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厦门市工信局负责辖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按要求向省工信厅报备梯度培育情况。三是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影响评定等行为的中小企业,才有资格申报优质中小企业。   (二)评价和认定 。一是进一步扩大申报企业行业范围,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军民融合、一二三产以及融合发展等企业积极申报参评。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其他行业有特色企业培育成长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二是按照工信部要求,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的“特色化指标”由省工信厅结合本省实际设定并发布。三是采取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线上填报、线上审核、实地抽查等方式,做好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四是规定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常态化申报,中小企业自愿登陆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请,省工信厅按程序分批公布或认定优质中小企业名单。五是进一步简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程序,将初步审查、现场核验、核实社会信用等环节下放至设区市工信局,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同时取消全面专项审计环节,改为随机抽查。   (三)动态管理。一是将复核工作下放至设区市工信局,由设区市工信局定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工信厅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抽查。二是要求各设区市工信局主动指导服务企业于每年4月30日前,在培育平台上更新企业信息。   (四)培育扶持。一是由各地市工信部门核对企业行业分类后,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同时鼓励各地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补。二是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政策支持,优化中小公共服务体系。   (五)特色化指标。明确特色化指标加分项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1个,对特色化指标每满足一项予以加3分(满分15分),增加企业获得加分的机会,支持更多优质企业获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罗健贤   联系电话:0591-87844304 [查看详情]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董丽珠同志免职的通知

市城联社,本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董丽珠同志的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四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