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赋能行政执法——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走进省司法厅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以下简称“闽执法平台”)工作专班,迎面宽大屏幕上,集中展示每时段全省行政执法办案情况,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的数量,以及执法力量、依法履职、执法效果,一目了然。   “2023年我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建好省域一体化数字执法平台。为此,我们组建平台工作小组和工作专班推进落实,办案系统采用‘先易后难’方式,分6批推广应用,经过6个月不懈努力,目前实现全省全覆盖,比计划提前一年完成。”闽执法平台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说。   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建设的闽执法平台日前正式上线运行,汇聚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执法数据,“互联网+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等监管数据,以及信用福建、信用中国等信用数据近10亿条,为执法人员、管理监督人员、社会公众三类用户提供服务。截至目前,该平台已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执法层面,全省4113个执法主体、81997名执法人员入驻,镇街覆盖率达100%。   数据共享,提升执法质效   “数据跑腿”带动政府治理效率提升。以往,多层级、跨部门执法存在着巨大“鸿沟”,权责界限不明,沟通协作不畅,信息资源不通。闽执法平台汇聚执法、监管、信用海量数据,为执法人员分析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管理监督人员亦可依托海量数据开展动态监测。   “通过闽执法平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让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到实处。”闽执法平台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说。   三明市率先在全省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通过在闽执法平台上架设“综合查一次”模块功能,归集“事项、人员、对象”等监管要素,实现了“计划—方案—任务”完整业务流程,建立领域内行政检查执法行为的联动。   近日,三明市尤溪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聚焦辖区内农资店进行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一起来到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杨孝元农资店,开展农药经营监督“综合查一次”,全方位“体检”一次到位,一次实现农药经营监督全流程监管。对该商铺检查包括是否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是否建立农药销售记录制度并及时上报、是否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用药、是否存在加工或分装农药情况等十几项内容,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综合查一次”,即通过“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精准施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分别对应处理办法,形成结果处置清单,将结果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切实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打造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   同时,闽执法平台实时预警,对同一执法对象涉不同职能部门、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检查到位,大大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同时,减少对企业检查的次数,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政执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案系统充分考虑现场执法的需求,开发了简易办案程序,提供了系列便民功能。以城市管理执法为例,当事人经执法人员多次劝导,仍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可直接扫描营业执照获取当事人信息,发起文书制作、选择处罚类型、填写罚款金额,形成处罚决定书,电子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使用手机即可签收电子文书、在线缴纳罚款,利用“码上执法”功能,还能扫码查看案件信息。有存疑,可以通过“在线客服”进行咨询、通过“在线找法”查找法律法规。当事人若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平台提供的“一键复议”功能,提起行政复议。对整个案件的办理情况,当事人也可以利用“公众评议”模块进行评价。   功能升级,服务群众贴心   闽执法平台将乡镇(街道)执法纳入其中,围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业务,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测、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决定网上审核,这就有效保障乡镇(街道)执法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龙海区石码街道在闽执法平台预先置入执法流程,授权法律法规,关联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信息和其他组织信息,可规范快速完成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罚款缴交和整改处置也能在系统上形成闭环。   石码街道联合市监、城管、消防部门对当地餐饮店进行燃气安全行政检查。其间,发现一家小吃店存在未配置灭火器、燃气软管不合格、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3项隐患。街道执法人员遂使用闽执法平台快速完成检查文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填制,并发送到对方邮箱,责令限期整改。前不久,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回访,看到3项违法行为已全部整改,便在闽执法平台上传整改材料、销号结案。(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如今,闽执法平台在石码街道落地开花,融入基层执法人员日常工作中,成为必不可少的工作流程。2023年10月31日至今年2月底,该街道完成行政执法案件266件,其中行政检查案件265件、行政处罚案件1件,位居漳州市前列。   闽执法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移动端和电脑端两个入口。在闽政通(公众版)手机APP的闽执法页面,“执法服务”“我的案件”“热点资讯”“扫码”“我监督”五个版块功能一应俱全。   “有了闽执法平台,我随时随地可以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非常方便!”福州市民王先生称赞道。他在“我的案件”版块,快速查询到了自己被行政检查的次数,相关案件信息也一目了然。   电脑端增加了信息公开、执法动态、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普法宣传等内容。其中信息公开展现了全省执法主体的事前公示信息和办结案件的事后公示信息。社会公众扫码登录后,不仅可进行案件查询,也可以一键复议、在线找法等。   此外,闽执法平台还开发了管理版系统。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执法单位的管理者和监督人员,根据不同职责权限,查看相应地区和领域的执法情况,获取数据信息,作出科学决策。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短板不足,持续完善提升平台功能、持续加快平台推广应用、持续深化执法协调联动、持续推进改革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努力打造独具福建特色、争创全国一流的‘闽执法’品牌。”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说。 [查看详情]

关于做好2024年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东侨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持续优化全市产业结构,现组织开展2024年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产业类项目。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先进制造业产能扩张、新产业新赛道培育、县域产业链做大做强等方向遴选项目。   (二)其它项目。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   二、项目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宁德市域内的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   3.项目应为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4.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含技术、软件)100万元以上。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宁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A4格式,见附件1)和《2024年宁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A3格式,见附件2),连同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节能技改项目需说明技改后下降的能耗数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应加盖公章,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报送属地工信部门;2023年未全面投产的市重点技改项目直接续列为2024年市重点技改项目,无需再行申报;已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直接列为市重点技改项目,无需另行申报。   (二)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填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复核,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汇总填报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表》,并行文报送市工信局(报送文件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投资科邮箱)。   (三)市工信局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将审核结果行文反馈各设县(市、区)工信部门,并适时集中对外发布市重点技改项目。   四、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其余申报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即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市重点技改项目库将作为市级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等技改相关政策申报的重要依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项目与《申报表》《汇总表》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准确、一致。   (二)市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实施的技改项目跟踪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技改升级,主动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备案、申报材料的组织填报等有关工作。   联 系 人:刘寒江,联系电话:0593-2822813,邮 箱:tzk813@163.com   附件:1.2024年宁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4年宁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3.节能审查承诺函(范例)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商务局关于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市工业稳定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促进连续生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春节假期期间(2024年2月10日至2月17日)日均用电量超过2023年12月日均用电量的70%(含)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用电用气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二、鼓励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4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1000(含)-10000万元(含)且现价同比增长8%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2万元,与省级一季度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可叠加享受。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支持纳统升级。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与省级入规奖励可叠加享受。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四、助力拓展市场。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省里工业产品促销活动、供需对接活动补助政策,结合当地茶酒、水产品、食用菌、按摩器等名优特色产品,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等活动;对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在一季度牵头举办的促消费启动仪式及围绕家居家电、“福品”等“全闽乐购”线下主题促销活动,按活动举办费用总额的50%予以补助,每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支持相关协会、企业等组织举办线下汽车展销活动,对符合要求的展销活动给予主办方最高5万元的奖补。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用工稳岗。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的70%,含70%),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4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企业通过“以老带新”、“以工引工”方式招工,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新员工,实现首次来宁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奖补资金由企业“先垫后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设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就业服务专员,摸清用工需求,建立工作台账,一企一策,一对一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工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快项目建设。各地要积极调度“两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精心安排施工组织,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对2024年一季度制造业投资和技改投资两项指标综合考评结果分别排名全市前三名的县(市、区)各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正向奖励(按照增速排名和工业投资总量占全市比重排名各50%权重进行考评)。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促进招商对接。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宁德籍企业家春节返乡过节的时机,精心组织上门走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推介活动,争取对接引进一批制造业项目。对一季度开展民企招商活动场次多、引进民企制造业项目成果显著的县(市、区),在分配省民企招商对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时予以倾斜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每月至少组织1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开展春节期间重点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宣讲解读各级惠企政策,了解企业生产安排、订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对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进行慰问,引导鼓励企业稳住工人、稳定生产。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推动企业尽快启动和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金融办、人行宁德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执行实施细则并推动加快落实,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放大政策叠加效应,促进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稳定运行。   本文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林华春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市城联社,本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局党组研究决定:  林华春同志的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2024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